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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水利局开展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为建立更加公平、完善的平时考核机制,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积极上进、爱岗敬业,市水利局组织相关科室修订《开封市水利局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版)》,并于6月份起试运行。

修订后的办法共涉及考核指标4大类20小项,涵盖表彰批评类、业务工作类、机关建设类等方面。考核指标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将重点项目规划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当前重点工作及学习强国、网络干部学院学习等常态化工作均纳入考核办法。为使考核指标更加量化精准透明,办法修订及试运行过程中充分收集考虑各科室意见,并作出针对性修改,力求考核过程公开透明、材料完备,考核流程严谨规范、科学高效。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进一步根据办法试运行期间各科室的反馈结果,对办法进行完善修正,确保绩效考核办法成熟落地,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奖励措施,进一步推动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争先进位,为开封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