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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水利局完善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根据近期第二批赋予县(区)水利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完成,市水利局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立足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部门权责事项,认真组织开展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这次调整涉及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和其他职权共7类行政职权。根据法律立改废释和职能调整情况,增加了和取消了部分职权,对少数职权名称作了进一步规范化修订,对职权法律依据进行了完善。此次调整权责清单,确保了权力梳理不漏项、实施依据引用准确全面,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