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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水利局全部下放到位第二批赋予 县(区)水利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等文件精神,市水利局坚持深谋划、细部署、严要求、促成效,扎实推动向县(区)放权赋能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助力推动全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编制市、县(区)放权赋能改革工作联络手册,协助建立市、县(区)直通车,打通上下沟通渠道,确保权限交接不梗阻,事项办理不断档,履行职责不缺位。

二是签署权限交接清单。制作水利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交接清单,明确交接权限,交接生效时间和各级部门责任划分,做到一张清单全覆盖、一张清单全明了。

三是强化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各县(区)参加省水利厅业务培训,制定帮扶工作方案,为县(区)部门提供权限事项办理的政策解读、网络端口开通、业务账号设置、操作流程标准化等指导和支持,做到包教包会。

目前,市水利局第二批赋予相关县(区)的9项水利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已全部下放到位,各县(区)承接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