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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水利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再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汴发〔2020〕21号)文件精神,根据《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汴财绩评〔2022〕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水利局认真开展对2021年度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河湖保洁经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以强化水利经费绩效管理理念,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内容包括自评实施、绩效目标编制、项目预算执行、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绩效等。

市水利局在完成2021年度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后,积极向财政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河南云智内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如实提供项目预算批复表、项目申报书、支出明细、使用绩效佐证材料等,由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再评价。

通过市财政局对水利局预算绩效自评再评价,达到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