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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决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2月30日、31日召开

12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阎红心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于吉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胡荣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全营、穆宏地、徐同君、姚春贵、薛冬及秘书长黄东山出席会议。副市长王秋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宏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春波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题的准备情况和拟安排方案;听取了有关人事提请事项。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2月30日、31日召开,会期一天半。会议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对我市贯彻落实《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分内容调整完善的报告并表决有关决议;听取和审议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21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表决有关决议;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