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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大对我局2020年部门决算(草案)进行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开封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关于对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商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实施方案》汴人常预〔2021〕1号文件的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我局2020年部门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市人大对我局审查结果进行反馈,认为我局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部门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准确、完整,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执行基本真实合法,财政资金使用基本有效,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今后我局要进一步加强决算管理,提高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