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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召开2021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

7月15日上午,开封市召开2021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暨河湖管理保护视频会议精神,总结通报2020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安排部署2021年河湖管理工作。开封市副市长、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黄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凯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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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新通报2020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副市长黄玉国对2020年以来各县区、成员单位工作进行点评,并安排部署下阶段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兰考县、祥符区、通许县作交流发言,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进行书面汇报。

会议指出,2020年, 全市着力抓“氛围营造、制度完善、能力提升、责任压实、工作落地”,河湖生态持续向好。一是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建立“河长+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助推机制,实施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管理交办制度。二是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全市巡河率大幅提升,2020年巡河率为82.4%;排查认定黄河“四乱”问题206个,占全省沿黄各市排查问题总量的38.5%,全部按期完成清理整治;持续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有效遏制河道非法采砂现象反弹。三是河湖治理成效显著。以“四水同治”为载体,统筹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2020年开工项目28个,完成年度投资22.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35.5%。率先完成市区10条黑臭水体治理,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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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清醒地看到河湖治理保护和河湖长制运转中存在的问题。 客观上,河湖治理存在历史欠账,生态脆弱,自我修复能力差,后续工程建设任务较重。主观上,河湖长制督、考、奖、罚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责任压的不实,各级河长办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高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化对河湖长制工作的认识,站位全局,扛牢责任,促进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会议要求,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对今后几年的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落实河湖保护和治理任务,统筹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五水综改”,以深化“河长+”改革为重点,持续做实做细做深河湖长制工作。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清理整治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严打非法采砂,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 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在“河长+三长”工作机制建立的基础上,推广“河长+网格长”、“河长+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河长+民间河长”制等,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凝聚各界护水合力,助推党政河湖长履职尽责,开拓政府和群众共同治水、管水、护水的新局面。

会议要求,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持续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扎实做好防汛工作,全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