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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  警钟长鸣

1月7日,开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利用省纪委监委公布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会议通过对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刘相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夏邑县政协副主席兼太平镇党委书记秦明华等人违规参与大操大办问题,范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子红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临颍县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郭殿臣等人违规发放、领取奖金问题4起典型案例的深刻剖析,对全站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让大家深切地感受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信心与决心。会议学习了开封市纪委监察委员会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下发的《关于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通知》汴水纪(监)【2021】1号文,宣读了《开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关于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小组》文件。

会议要求,全站干部职工在春节期间要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坚决做到知敬畏、守底线、反四风、树新风。

 

 

 

 

供稿:开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