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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为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普法办公室是本局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普法办公室要围绕水利局年度普法实施计划,每年年底对全局全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与全年的目标考核挂钩。

    三、普法办公室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向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

    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在普法工作中表现消极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各科室对监督检查工作要予以配合,不得干预和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