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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政府召开2018年河湖综合执法行动专题动员会

11月10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开封市2018年河湖综合执法行动”动员会,王玲副市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许东升宣读了《开封市2018年河湖综合执法行动方案》。各县区政府分管河长制工作的副县(区)长,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林局、市河务局、市畜牧局等市河长办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本次行动是根据省河长办统一安排进行的。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针对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一次综合执法行动,强力震慑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各种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河湖生态健康发展态势。

本次综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排污、非法养殖、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湿地及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

本次行动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林局、开封黄河河务局、市畜牧局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按照各行业职责分工及执法机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河湖综合执法行动。

本次河湖综合执法行动从2018年11月10日开始,至2018年12月1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立台账,时间是自11月10日至11月15日;第二阶段是执法,自11月15日至11月28日;第三阶段是重点处置,自11月28日至12月3日;第四阶段是总结,自12月3日至12月10日。市河长办将对全市综合执法开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

王玲副市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站位,结合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大的形势,充分认识这次综合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各级河(湖)长要牵头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加大督察问责力度,确保河湖综合执法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河长制办公室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参与,努力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联合执法,推动河湖依法治理。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执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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