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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开封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 在我身边”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汴水文〔2018〕125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水利局、各在建工程管理单位:

现将《开封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 在我身边”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开封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 在我身边”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2018年8月31日

 

    附件:

 

开封市水利系统

“扫黑除恶 在我身边”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在全市水利系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的高潮,经局领导同意,在系统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 在我身边”主题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水利发展环境,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持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

(二)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安排。

(三)持续宣传我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网站等各类举报方式、举报渠道,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拓宽信息途径。

(四)集中宣传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依法打击、加强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取得的综合性成果。

(五)突出宣传本系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本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做法及主要成效。

(六)广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宣传社会秩序明显好转,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的可喜变化。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五进”、“三结合”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1 、“扫黑除恶”进机关。 局属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本部门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在办公区域、单位附近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扫黑除恶宣传版面及标语口号,营造扫黑除恶浓厚宣传氛围。因地制宜地设置“扫黑除恶”展示墙,以生动的图片、有趣的漫画、详实的数字吸引广大群众观赏学习。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内容,达到人人皆知,耳熟能详。

责任单位: 市局扫黑办、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2、“扫黑除恶”进窗口单位。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自贸区水利窗口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是重要的扫黑除恶宣传前沿阵地,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及宣传版面,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 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民之家水利窗口、自贸区水利窗口

3、“扫黑除恶”进工地。 各在建工程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要组织好、规划好、开展好、落实好这次宣传活动,要督促各施工标段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大力支持宣传活动,在各施工工地醒目位置如:毗邻大街或紧挨社区村庄的施工工地制作宣传版面、张贴宣传标语。各施工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在建筑围挡、大型机械设备上张贴宣传标语及口号;在合适位置悬挂宣传横幅。

责任单位: 涧水河、一渠六河、引黄处、城区水利局、各县(区)水利局

4、“扫黑除恶”进楼院。 有家属院的单位要积极发动物业管理人员参与到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中来,在家属楼、单元口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及口号,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进院入户。

责任单位: 市局扫黑办、引黄处、城区水利局、节水办

5、“扫黑除恶”进社区。 局属有关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属地办事处、社区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要与社区工作人员在各小区、小街道、大街干线张贴宣传标语,制作电梯宣传宣传粘贴画等。

责任单位: 市局扫黑办、城区水利局、设计院、节水办及有关单位

6、结合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治理进行扫黑除恶宣传。 各县(区)水利局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要以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治理为依托,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要在非法采砂多发地,制作宣传牌、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发动广大群众主动举报、揭发、提供黑恶线索,有效威慑震慑有黑恶性质的非法采砂不发分子。

责任单位: 市局防办、水政监察支队、各县(区)水利局

7、结合开展“水政专项执法检查”进行扫黑除恶宣传。 市水政监察支队、各县(区)水利局在每年开展的水政专项执法检查中,主动发现、善于发现黑恶线索,要主动对执法对象进行扫黑除恶有关知识宣传教育,让他们更多了解熟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成效,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顺民心、更得民心。

责任单位: 水政监察支队、城区水利局、各县(区)水利局

8、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月进行扫黑除恶宣传。 局属有关单位在每年开展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增加扫黑除恶宣传内容,在大型广场、大街干线、人群密集场所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在制作宣传版面、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册)及物品上印制扫黑除恶宣传内容,不断拓宽宣传范围、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影响、突出宣传效果。

责任单位: 行政审批服务科、水政监察支队、节水办、城区水利局、各县(区)水利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形成强大舆论。

1、做好督导宣传引导。 市局扫黑办要及时转发用好新闻媒体及上级(非涉密)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及重要文件精神,严格甄别筛选,认真整理梳理,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的开展本系统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认真做好督导宣传引导工作。

2、加强网络宣传。 开封水利网在显著位置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专栏,公布举报方式,发布工作动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3、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 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思路、工作载体,丰富宣传内容,要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使主体宣传活动更具时代性、灵活性、新颖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单位内部或门口周围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内容字幕;要利用黑板报、测试题、有奖问答等形式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本次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责任分工及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制定切实务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组织精干敬业高效的宣传队伍,积极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达到壮声势造氛围的宣传效果,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各单位的活动亮点及成效,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专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每周五12:00前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发送至市局扫黑除恶工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