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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学习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水利局、各在建工程管理单位:

近期,省水利厅、市扫黑办对我局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部分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内容不了解、不熟悉,甚至有不知道等情况,指出了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学习教育不深入、不普及等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为使广大干部职工熟知掌握扫黑除恶相关内容,更好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扫黑除恶有关内容整理并转发你们,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使本行业、本部门人人熟知应知内容,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及各单位班子成员要熟知应会内容。市扫黑办、市局扫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抽查提问、集中测试等形式对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

各单位将组织学习教育情况(纸质材料)于9月10日前报市局扫黑办(附:组织学习照片,照片要显示学习主体内容);电子版发送至:kfslshb@126.com。

 

 

附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内容

 

 

 

 

          开封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附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内容

 

1、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三个“事关”)是什么?

答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事关 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事关 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事关 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结合”是什么?

答案: 《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提出了“三个结合”: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 结合 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 结合 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结合 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4、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案: 一是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二是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三是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四是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五是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5、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案: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6、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答案:   2018年1月前, 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8年1月 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2018年,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 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 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7、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哪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答案:一是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是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是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是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是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 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我省方案中增加了 两种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8、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答案: 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重点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为有八种: 一是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 二是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包括为黑恶势力分子站台助威、开脱说情、提供支持等。 三是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团伙“保护伞”,包括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入股分红、收受贿赂,对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不闻不问、压案不查、隐匿线索、毁灭证据、降格处理、提供保护、徇私舞弊等。 四是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等。 五是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等。 六是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 七是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 八是 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

9、“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案: 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 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第二, 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第三, 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

10、何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答案: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答案:一、市扫黑办: (一) 举报电话:25322718 ; ( 二 )电子邮箱 : kfsaoheiban@163.com ; 二、市水利局扫黑办 :(一)举报电话:23853387;(二)电子邮箱:kfslshb@126.com。

12、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时间是什么?

答案: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12日印发的,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3、各地区、行业、领域如何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答案: 要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