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调整后的开封市水利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名录公告如下: 1、法人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核备 2、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核定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4、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 5、建设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用地审核 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7、取水许可新办 8、取水许可变更(取水权名称或法人) 9、取水许可延续 10、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1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批 13、河道采砂许可 14、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1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项目审批 17、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18、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1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20、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与调整前相比,将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4项合并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开封市水利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名录.docx
供稿:局行政审批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