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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科(挂“四水同治”办公室、南水北调办公室牌子)

(四)规划计划科(挂“四水同治”办公室、南水北调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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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科(挂“四水同治”办公室、南水北调办公室牌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作相关事项。

办公电话: 0371-2385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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