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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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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实施依据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第十五条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采用分级管理制度。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四、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五、办理结果

批文: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批复

六、申请材料

1、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2、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及附件

3、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七、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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