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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87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8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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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7号建议的答复

汴水文〔2024〕28号

杨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所提出的建议,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水利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坚持“四水四定”要求,更好让黄河水资源为开封地方经济做贡献。

一、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

去年以来,我市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分别成功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市本级也成功创建节水型城市,节水行动全面深入实施,深度节水控水有序推进,节水制度政策加快健全。但是实事求是来讲,我市节水工作还有一定的不足和差距,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已临近警戒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居高不下,工业企业及市民节约用水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步工作中,要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严格总量强度双控管理,加快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推动工业企业重点领域区域实施中水置换,推进节水优先、深度节水控水攻坚和精细精准节水走深走实,强化监督考核,持续提升全民节水意识,高质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折不扣抓落实,奋力推进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统筹用好黄河水资源,合理开发浅层地下水

浅层地下水超采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灌溉用水。根据省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限制南水北调受水区和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通知》显示,我市杞县、通许县、兰考县三个县涉及22个乡镇划定为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按照相关规定,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农业灌溉优先取用地表水,严格限制取用地下水。各地应采取种植结构调整、节水灌溉、水源置换、引水补源等措施,提高农田灌溉用水效率,减少地下水开采。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节水优先,集中打造现代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夯实粮食生产节约用水基础。建议农业农村部门及各有关县区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前期要做好水资源论证,充分考虑井渠结合,最大限度利用好地表水进行灌溉,促进我市浅层地下水位稳步回升。

三、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统一调度水资源

目前全市取用水单位涉及农业灌溉、生态环境、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取用水单位互不协商,自主申请引水,引水量管理纷乱,数据偏差不准确,不利于水资源管理。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及市政府有关文件和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定全市域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因此下一步我局将农业灌溉、生态应急用水、工业用水、自来水等进行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单位按照规定申请年度用水计划,从严从细管好黄河水和地下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特别是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四、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分配应急生态用水

我市赵口、黑岗口、柳园口、三义寨四个灌区取水口门均为从黄河干流直接取水,由黄委会颁发取水许可,其中赵口取水单位为郑州黄河河务局中牟黄河河务局,黑岗口、柳园口、三义寨均为开封黄河河务局,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农业生产和工业用水,近年来临时应急生态用水向常态化发展,已引起水利部、黄委及各级督察、审计的高度关注,建议河务、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好应急生态用水相关政策,合理利用黄河有限的水资源,为我市粮食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联系单位:开封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23853387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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