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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水利局举行《开封市贾鲁河保护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评估论证会

开封市水利局举行《开封市贾鲁河保护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评估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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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鲁河是淮河流域沙颍河的主要支流之一,发源于新密市,流经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四市,在周口市区入沙颍河。贾鲁河开封段是防洪除涝骨干河道,承担着重要的防洪安全和灌溉功能。《开封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于2024年10月31日经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28日由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结合开封实际,聚焦水生态保护、水灾害防治、水文化传承以及沿岸群众需求,进一步巩固贾鲁河治理成果,为确保贾鲁河安澜,改善水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5月8日,开封市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对起草《开封市贾鲁河保护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进行全面论证,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拟规定的主要措施及其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

经过深入细致的评估与论证,一致认为《裁量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和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重要指导思想,为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提供了坚实基础。《裁量标准》的制定,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公正、高效的行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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