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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水利局稳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 “免证可办”工作

时间:2023-11-09  来源:政策法规科

2023年,我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取得新进展,1月至10月共办理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审批63件,其中取水许可62件,水工程规划同意书1件。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共8项,分别是:取水许可新办、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许可变更(经营信息变更)、取水许可变更(水权变更)、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河道采砂许可、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申请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审批业务时可不提供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营业执照、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协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证明材料。

今年以来,我局稳步推进行政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纳入全市第一批“免证可办”清单,取水许可证、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在河道采砂许可、取水许可新办、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许可变更(经营信息变更)、取水许可变更(水权变更)等事项中得到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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