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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水利局召开《开封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稳步提升河湖保护管理能力,1月14日,开封市水利局召开《开封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副局长崔鼎新、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二级单位和《开封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参加了会议。

会前,防御科对《条例》(第五稿)向市水利局县级以上领导、有关科室、各县区水利局、二级单位及有关专家发放31份征求意见稿,收回31份,收到有反馈意见14份,并及时反馈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对《条例》进行修改。

在座谈会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对《条例》(第六稿)的编制进行详细解读,副局长崔鼎新就此次座谈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紧扣立法初衷,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条例内容;二是既要借鉴外地市经验,又要结合开封实际,使条例具有地方特色;三是做好与市人大、市政府、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汇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参会人员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 就河湖管理保护条例修改 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现场气氛热烈而和谐,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目前,《开封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已列为开封市2021年度正式立法项目。下一步,开封市水利局将根据市人大安排,扎实做好立法条例编纂工作,助推我市河湖管理水平迈上更高台阶,为开封河湖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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