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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一方置业有限公司永旺铂公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开封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汴水行许字 〔 202 1 〕 5 号

许可事项: 开封一方置业有限公司 永旺铂公馆 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开封一方置业有限公司 :

本机关 受理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 < 开封一方置业有限公司永旺铂公馆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报告书》以及专家审查意见,许可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2.11 公顷。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同意设计水平年( 2021 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力度 95%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8%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安排。

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25345.2 元。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工作,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征占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 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 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洒水、苫盖、拦挡等临时防护措施。

(三)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严格按照水利部 门相关 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三、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四、本工程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 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 3 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五、本方案批复后将水土保持补偿费交至单位注册地税务局。(缴费人在项目审批市辖区内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向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项目审批市辖区内未 办理税务登记的,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021 年 1 月 15 日 

开封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