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办件类型
即办件
三、受理范围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河道〔水库〕和 县〔区〕以河为界上下游三公里河段。”
四、实施依据
1、《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河道(不包括国家直接管理的河道)内从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2、《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四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十二条:“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发放。”
五、受理范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河道〔水库〕和 县〔区〕以河为界上下游三公里河段。
六、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结果
证照:河道采砂许可证
八、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
河道采砂申请书
九、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