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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河长制办公室多措并举抓河长巡河制度落实

     据河南省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显示,截至2020年4月30日, 4月份我市各级河长共巡河13775次,巡河率为71.7%,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排名第2位。今年前4个月,我市各级河长共巡河31505次,巡河率为66.1%,全省排名第4位。

今年以来,我市河长制办公室围绕推动河长从 “有实”向“有为”转变,多措并举督促提醒各级河长落实好巡河制度,逐级压实各级河长制工作责任,以巡河制度落实推动河长责任落实。 一是定期点评排序,形成倒逼机制。 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每月点评河长制工作,通报各县区河长巡河率排名情况;各县区每月或每周通报乡、村级河长巡河情况,逐级压实巡河责任。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明查暗访。 市河长办为不断加大对河湖“四乱”问题明查暗访力度,3月份以来先后交办问题30余个并全部得到整改。通过交办问题督促各级河长落实巡河制度。 三是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及时通知提醒。 节假日前后、大蒜进入收获期等时间节点,河道上乱堆垃圾问题容易反弹,市河长办及时发出通知提醒,要求河长加大巡河频次和宣传力度。

供稿: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