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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局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法治开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我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学法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学习与水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中心组学法的原则是: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中心组学法计划根据“六五”普法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应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时间、具体要求、讨论专题等。

    第五条 中心组学法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个人自学不少于12学时。

        第六条 中心组集中学习应该采取通读法律条文、听讲座、看音像资料、组织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