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示公告

开封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公示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要求,开封市水土保持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业内专家技术审查会议通过,充分征求市发改委、财政局、农林局等及各县区意见,现已修改完善,予以公示。公示期一个月(2018.9.17——2018.10.17)

附:开封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

水保规划文本.pdf

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