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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通许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二次)开标会议于2018年5月23日10时(北京时间)在 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地点)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8]004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8]007号、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8]004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广进塑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774579.68 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开封新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838121.82 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鹏源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841705.18 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第八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开封市汴京水表厂

中标金额: 404871.00 元

供货及安装期:12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开封市星阳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405591.70 元

供货及安装期:12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开封市华瑞仪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419916.35 元

供货及安装期:12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5月28日至5月30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 意的 ,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开封市通许县水利局

电话:0371-24991598

地址:通许县解放路北段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371-24991660

地址:通许县解放路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地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