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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预算公开检查提出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2016年3月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我单位将2016年预算相关数据在开封市水利局网站进行公开。自接到《开封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汴财预函[2018]1号),我单位对此高度重视,针对检查提出的“缺少“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信息”问题立即整改,在2016年预算公示说明中专门增加了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说明, 并在开封市水利局网站重新公示。今后我们会严格按照预算公示文件要求进行公示,细化预算说明,尤其是对“三公”等热点问题的说明。